貸:銀行存款,
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如果涉及),
借:管理費用等-福利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企業無償給員工提供宿舍,屬於福利性的支出,按稅法是應並入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稅。但目前對於集體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現金方式的福利,原則上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司巡視員盧雲就所得稅相關政策2012年4月11日答疑)。
補充:實務中除了聚餐,壹般公司旅遊也是常見團建和獎勵的手段,
企業獎勵給雇員免費旅遊形式的業績獎勵,應按什麽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對商品營銷活動中,企業和單位對營銷業績突出人員以培訓班、研討會、工作考察等名義組織旅遊活動,通過免收差旅費、旅遊費對個人實行的營銷業績獎勵(包括實物、有價證券等),應根據所發生費用全額計入營銷人員應稅所得,依法征收個人所得稅,並由提供上述費用的企業和單位代扣代繳。其中,對企業雇員享受的此類獎勵,應與當期的工資薪金合並,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對其他人員享受的此類獎勵,應作為當期的勞務收入,按照“勞務報酬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依據: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以免費旅遊方式提供對營銷人員個人獎勵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4〕1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