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老板從私人賬戶轉賬發工資不能直接證明勞動關系。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如工作證或工作證(最好加蓋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印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地稅局打印蓋章的完稅證明、用人單位辦理的暫住證、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派遣單、同事證言(離職和在職均可)、錄音錄像或其他有姓名和公章或老板簽名的書面材料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壹條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帳簿、憑證,在帳簿上多報支出或者漏報、少報收入,經稅務機關通知後拒不申報或者制作虛假納稅申報表,不繳納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偷稅數額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不滿百分之三十,偷稅數額壹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或者稅務機關以偷稅罪給予偷稅二次行政處罰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偷稅數額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偷稅數額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偷稅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偷稅數額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