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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產後房產可否轉給個人?

1、由於公司拖欠債務,可以通過以房產折抵債務方式,將房產折價抵償給債權人(該種情況下,房產過戶的手續費、稅費與普通房產交易壹樣;從法律規定上看,相應的稅費不可能逃避得掉)

2、如果以破產方式清償公司債務,可能會承擔高額的訴訟費用(法院、破產管理人、會計師事務所、拍賣公司等收取的訴訟費用及傭金,總計可能達到債權總額的15%以上),因此,妳公司這種情況走破產方式非常不經濟。

3、如果僅是拖欠其妻子款項,建議以清算方式、註銷公司。公司清算,只要能與債權人達成還款的協議,了結拖欠職工工資、稅費等,即可依法申請工商局註銷,如清償債務後還有剩余財產,股東還可按出資比例分配剩余財產。該種方式手續簡便,費用相對於破產而言,十分低廉。

4、公司被吊銷後,不能從事經營活動,但公司的訴訟主體資格仍然存在,公司法人身份仍未消亡。從公司法規定來看,吊銷後即應組織清算,公司清算組有權以公司資產清償債務。即房產仍能通過抵債等形式過戶給其妻子。手續和普通的房產過戶手續相似,但需要抵債合同(相當於房屋買賣合同)、股東會決議(公司重大資產處置事項需要通過股東會決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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