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企業安置“四殘人員”比例占企業生產人員的35%以上,免征營業稅〔廣告業除外〕、企業所得稅。超過50%以上的可以免征增值稅。超過10%不到35%的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3、由企業提出申請,經稅務部門、民政部門驗收合格,並發給《社會福利企業證書》,即可享受免稅優惠。壹般實行年檢制。
稅收優惠依據:
1、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幹優惠政策的通知》(94)財稅字第001號
2、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民政福利企業征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4)15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