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清稅證明是第壹步,就是在註銷前,正常生產經營期間,把納稅申報和稅款繳納義務都履行完畢。之後還有清算階段,接受註銷檢查。當然,無發票,無欠稅,直接簡易註銷。
清稅證明是企業在申請註銷登記時,向登記機關提交由國稅、地_部門出具的所有稅務事項均已結清的證明。註銷稅務是指納稅人發生解散、破產、撤銷以及其他情形,不能繼續履行納稅義務時。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中止納稅義務的稅務登記管理制度。辦理稅務註銷後,該當事人不再接受原稅務機關的管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條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