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要辦理稅務註銷登記的情況:企業因為破產清算、解散、被撤銷、被吊銷營業執照等情況下要辦理稅務註銷登記,企業辦理註銷稅務登記前,應當向稅務機關提交相關證明文件和資料,結清應納稅款、多退(免)稅款、滯納金和罰款,繳銷發票、稅務登記證件和其他稅務證件,經稅務機關核準後,辦理註銷稅務登記手續。
稅務登記應向稅務機關如實提供以下材料:
1、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核準執業證件;
2、有關合同、章程、協議書;
3、組織機構統壹代碼證書;
4、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或業主的居民身份證、護照或者其他合法證件;
5、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條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三十日內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辦理註銷登記之前,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變更或者註銷稅務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