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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為增大收入額,從另壹公司采購商品1200萬元,按照原價銷售給10家客戶,違法稅法嗎?

公司為增大收入額,從另壹公司采購商品1200萬元,按照原價銷售給10家客戶——不違法稅法。這是增值稅稅法所允許的。

但是,在稅務局具體的執法中,本著企業設立就是為了盈利的原則,會考察行業稅負率的。稅負率過低,稅務局可以認定隱瞞收入,稅務局可以依法重新認定企業收入,並勒令補交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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