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繳以前年度的社保和住房公積金,只會影響實際繳納年度的個人所得稅計算。如果在實際繳納前已經預繳個人所得稅而沒有扣除的,導致全年多交稅金或後續月度補繳社保和公積金沒有扣除完,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之間通過辦理年度匯算進行不扣扣除,然後申請退稅。
關於公積金的繳存。
國家在1999年4月出臺政策,單位、企業對於公積金是需要強制繳存的,所以如果發現工作的單位或公司上,老板不給妳繳納公積金,那麽妳是有權利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的。
妳可以向公積金中心進行舉報投訴,投訴時需要攜帶的是有效證件、工資明細、以及社保明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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