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者描述的情況不應該被認為是“情節嚴重”,所以應該更有可能是“2000元以下罰款”。
《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條規定“納稅人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二千元以上壹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