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營業可以暫停,但稅務方面的納稅申報是不可以停的,在停業期間,還是要正常辦理納稅申報,每月的申報表上填寫0。
納稅人遇特殊情況需暫時停業壹個月以上的,應持主管部門批準的停業申請報告到資料發售窗口領取《企業停業報告表》。
納稅人停業期滿需復業的,持主管部門批準的復業申請報告到資料發售窗口領取《復業報告表》,填妥後連同原《核準停業通知書》到稅務登記窗口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