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需要重新刻制發票專用章。
因為新證登記的號碼是企業統壹社會信用代碼,與企業舊稅號不同,需要及時刻制新的發票專用章;
2.如需補辦發票領購簿,請在領取新證後到辦稅服務廳領取發票時及時申領新的發票領購簿;
三、需要重新簽訂銀稅協議和聯網三方協議到辦稅服務廳辦理稅款入庫,然後重新簽訂,到繳稅銀行辦理新的扣款聯網手續,其中協議號可按照新稅號後的1330825+ 10位數字編制。請註意。
記錄和原始協議號可以通過最後壹個識別碼來區分;
4.需要重新認證專用發票的企業取得的舊稅號專用發票,短期內仍可認證抵扣(壹般納稅人檔案保存期限為1至3個月),但應在認證系統中使用舊稅號認證,新稅號專用發票應在認證系統中使用新稅號認證,並請及時(30日內)告知客戶變更開票信息;
五、30個工作日內攜帶金稅盤(稅控盤)、空白發票、開票主機、發票領購簿,辦理稅控開票系統補辦手續。
不及物動詞變更申報納稅的VPDN登錄用戶名,應在變更納稅後的次月納稅申報期結束前,到電信或移動辦理。
(聯通)公司辦理用戶名變更手續;
7.地稅龍系統的銀稅協議,以企業名稱為約束。企業名稱未變更的,可暫不辦理變更銀稅抵扣手續。
(以地稅局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