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註銷營業執照的程序:
壹、處理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二,辦理需要提交的材料
1.公司清算組負責人簽署的公司註銷登記申請書(加蓋公司公章);
公司在破產程序後辦理註銷登記的,應當由破產管理人簽名。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授權代理人證明(加蓋公司公章)及指定代表或授權代理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應註明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辦理事項、權限和授權期限。
公司在破產程序後辦理註銷登記的,應當由破產管理人簽名。
3.人民法院的破產裁定和解散判決文件、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決議或決定、行政機關責令關閉或公司被撤銷的文件;
4、股東會、股東大會、壹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或人民法院、公司審批機關備案、確認清算報告的確認文件;
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將決議提交股東會確認,並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
股東會、股東大會、壹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或者人民法院、公司審批機關對清算報告簽署備案確認意見的,可以不再提交該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