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屬於個人獨資企業或者個人合夥企業的,個人所得稅由投資者依法繳納;
2.不是個人獨資企業或者個人合夥企業的,應當繳納企業所得稅;
3.公司註銷時,如果有未分配利潤余額,由於未分配利潤屬於企業稅後利潤,不屬於個人收入,當不得不向股東進行再分配時,仍應存在股息收入,應繳納個人所得稅。企業註銷的稅務處理如下:
(1)清算應納企業所得稅等於清算所得*企業所得稅稅率;清算收益等於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清算費用;
(2)自然人股東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等於自然人股東應分享的凈利潤* 20%;各股東分享的凈利潤等於清算凈利潤*股份要約比例。清算凈利潤等於清算收入-清算企業所得稅。
法律依據:《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條。
個人收入的形式,包括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和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所得為實物的,按照取得的憑證上註明的價格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沒有實物憑證或者憑證上標明的價格明顯偏低的,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為有價證券的,按照票面價格和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如果所得是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應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