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科目壹般是考《申論》和《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兩門。
地稅系統壹般不需要加試其他專業知識如有極少數特殊職位需要加試的,會在招考簡章內說明
公務員考試分為國家公務員考試與各省公務員考試。
國考和省考考試科目大體相同,但部分省市組織的省考和國考略有區別。
壹、國考和省考考試科目大體相同
①國考主要考《申論》和《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兩門。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外交部等部分職位加試專業科目。
②省考和國考大體相似。主要考《申論》和《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兩門。但有些省份會根據本省實際情況有所改變。
例如:
1.江蘇省省考:把公***基礎從行測中分離出來,單獨列為壹門公***基礎來考。
2.上海:加試農村基礎知識和市區基礎知識。
3.山東:《申論》根據對象分為ABC三類。
註意事項:各省市錄用公務員公告裏詳細列出了報考條件。考生在報考時應該先判斷自己是否符合相關職位的報考資格。公務員考試對考生資格審核非常嚴格,考生在報考時應詳細了解所報職位信息,再結合自身實際情況謹慎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