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專業技術崗位是指公務員在機關中承擔專業技術職責,為公共行政的實施提供直接技術支持和保障的崗位。專業技術崗位的本質特征是指在公務員中履行專業技術職責,為公共管理的實施提供特殊技術支持和保障的崗位。
2、行政執法崗位,行政執法是指工商、稅務、質檢、環保等履行市場監管和社會管理職能的行政執法部門在基層單位設置的行政執法崗位。行政執法公務員主要履行行政監督、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檢查等現場執法職責。
3.分別行使國家審判權和檢察權的法官和檢察官,在性質和特點上明顯不同於其他類型的職位。法官、檢察官的管理,在級別、義務、權利、資格、任免程序、回避等方面,也不同於其他類別的公務員。
公務員
公務員心理素質是指公務員在內外環境影響下形成的意誌和心理感受。主要包括情緒與穩定、團結與合作的兼容性、工作的獨創性、對當事人的謙遜態度、心理的自我調節等。身體素質主要是指公務員的體力和適應能力,公務員要有持續作戰的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