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電子稅務 - 公園門票能否作為財務報銷憑證?

公園門票能否作為財務報銷憑證?

問:企業組織員工旅遊或集體活動,只能取得公園的門票,公園不會另外開具發票。企業取得公園門票能否作為財務報銷的憑證? 答:壹、稅務機關監制的公園門票屬於合法有效票據 公園門票雖然不像壹般的發票,但公園門票壹般是經稅務機關監制的,有套印發票監制章,或者監制批準文號。這類門票屬於發票的範疇,可以作為財務報銷的憑證,相關支出可以按規定在所得稅前列支。 根據《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二條的規定,開具或取得的發票應經而未經稅務機關監制,為不符合規定的發票。 二、相關支出作為福利費在稅前扣除 公司取得公園門票,壹般是因為組織員工旅遊,或其他集體活動,相關支出屬於福利費支出,應計入福利費在企業所得稅前限額扣除。 根據國稅函[2009]3 號文第三條規定,職工福利費包括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發放的各項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

  • 上一篇:公司住所跨區變更後稅務登記怎麽辦
  • 下一篇:固定資產投資需要開發票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