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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人員可以搞副業嗎

法律分析:可以做,但是副業的選擇是有限制的,不能什麽都做,壹旦碰了會被處罰,嚴重的直接開除肢緩。公務員是不可以註冊公司的,這是絕對禁止的,當然也不能和別人合夥開公司,包括歷鬧模入股也是不可以的,即使是掛個名也是不行的。公務員也不允許做商業盈利的事情。但是公務員投資理財是可以的,比如買房子,股票和基金都是被允許的,這些屬於合法收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公務員法》 第四十四條 公務員因工作需彎核要在機關外兼職,應當經有關機關批準,並不得領取兼職報酬。 第八十八條 公務員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予以辭退:(壹)在年度考核中,連續兩年被確定為不稱職的;(二)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三)因所在機關調整、撤銷、合並或者縮減編制員額需要調整工作,本人拒絕合理安排的;(四)不履行公務員義務,不遵守法律和公務員紀律,經教育仍無轉變,不適合繼續在機關工作,又不宜給予開除處分的;(五)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

歸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壹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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