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采暖費收費標準
供暖屬於增值稅業務,也就是供暖,要繳納增值稅。向個人提供供暖的,增值稅免稅,開具普通發票。取暖費主要按照房屋的供暖建築面積計算。采暖建築面積是指單元門內不包括公共樓梯間和開放式陽臺的建築面積,其中原封閉式陽臺面積按壹半計算。供暖建築面積以房屋竣工圖為準,圖上顯示的建築面積(不含公攤面積)為供暖建築面積。如果沒有舊房竣工圖,可以用使用面積(公房租賃面積)乘以系數1.3計算供暖建築面積。
二、在收據上填寫取暖費賬單。
對於需要開具采暖費增值稅普通發票的居民個人,購買人名稱為業主名稱,納稅人識別號為身份證號、住址、電話等。,必須隨房產證如實填寫。發票需要註明公司名稱、稅務識別號或統壹信用代碼的,可在發票備註欄註明。供熱用戶為企業的,索要發票時,應當向供熱企業提供納稅人識別號、統壹社會信用代碼等準確的企業信息,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清算憑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16號(2017)的規定,“自17年7月起,購買方為企業的,在索取增值稅壹般發票時,應當向銷售方提供納稅人識別號或者統壹社會信用代碼;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時,賣方應在“買方納稅人識別號”欄內填寫買方納稅人識別號或統壹社會信用代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