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1 10月至2018 18 2月31 2月,對向供熱居民收取采暖費的供熱企業,其用於供熱居民的廠房和土地,免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對供熱企業的其他廠房和土地,按規定征收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對專業供熱企業,按照供熱居民取得的采暖費收入占全部采暖費收入的比例計算免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對於非全日制供熱企業,視其用於供熱的廠房和土地能否與用於其他生產經營活動的廠房和土地區分開來,按照不同方法計算免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能夠區分的,按照供熱居民取得的采暖費收入占全部采暖費收入的比例計算減免稅。難以區分的,按照供熱居民取得的采暖費收入占其經營收入的比例計算減免稅。
對自供熱單位,按照供熱建築面積占總供熱建築面積的比例,免征廠房和供熱用地的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l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