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障公共安全:壹體化綜合監管體系能夠對涉及公共安全的領域進行全方位、多層次的監督管理,及時發現和解決安全隱患,確保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2.促進經濟發展:壹體化綜合監管體系可以加強對企業和市場的監管,規範市場秩序,維護公平競爭,促進經濟健康發展,提高社會效益。
3.提高政府治理水平:壹體化的綜合監管體系可以加強政府內部部門之間的溝通協調,整合監管資源,提高監管效率和監管水平,增強政府治理能力和公信力。
4.保護公民合法權益:壹體化的綜合監管體系可以加強對公民合法權益的保護和維護,及時發現和解決侵犯公民合法權益的各種問題,增進社會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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