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和百度文庫的查詢,壹般情況下,企業購買作為抽獎獎品的汽車是免費贈送的。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第八項規定,應視為銷售,按照該車的計稅價值繳納增值稅。如果企業在買車的時候已經開具了增值稅專用發票,進項稅已經抵扣,那麽在給車的時候,只需要繳納差額增值稅。如果企業在買車的時候沒有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沒有抵扣進項稅,那麽在給車的時候,就需要繳納全部的增值稅。綜上所述,購買的汽車作為抽獎獎品送給客戶後,需要繳納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