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實行分類規範化管理。
分類規範管理增值稅發票,提高工作效率,減少納稅環節。
(1)下列納稅人壹次可以領取不超過3個月的增值稅發票金額,納稅人需要調整增值稅發票金額。手續齊全的,應當根據納稅人的需要即時辦理:
1.納稅信用等級為A級的納稅人;
2 .當地國稅局認定的納稅信用好、稅收風險水平低的其他類型納稅人。
(二)本條第(壹)項的規定不適用於上述納稅人兩年內發生稅收違法行為、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備案、正在接受稅務機關調查的情形。
(3)輔導期壹般納稅人專用發票限量管理按照《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納稅輔導期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上述文件規定,增值稅發票壹次可領不超過三個月,但沒有規定增值稅專用發票應開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