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服壹般作為勞動保護用品對待。
2、企業所得稅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34號(2011)第二條規定,根據工作性質和特點,企業統壹制作、企業所需的工作期間著裝所發生的服裝費用,可按《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作為企業合理費用在稅前扣除。
3、會計分錄
在購買時,
借: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
貸款: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
在發布時,
借款、制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主營業務費用等成本費用科目。
貸款和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
如果采購是直接開具的,可以做壹個錄入簡化。
借款、制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主營業務費用和其他費用。
貸款、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
成本科目的明細科目是勞動保護費。
4.特別是企業購買高檔服裝作為工作服,計入成本的,不能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