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房屋所需要的費用並不只是建築面積與單位面積售價的乘積,還需要交納壹些國家規定的稅費。國家對這些費用的收取標準有明確的規定。下面列出了各種稅費的稅率、收取單位及收取條件。壹、印花稅:為房價的0.05%,由稅務局收取;二、契稅:為房價的4%;除了稅費以外,還需交納以下費用:壹、房屋買賣手續費:買賣雙方各為房價的0.5%。由房地局收取;二、公證費:外銷房買賣雙方各為房價的0.3%。內銷房若客戶需要公證亦按此收費,若不需要公證則可免收。三、律師費:外銷房按律師事務所所定標準收取。內銷房若客戶需要律師亦按律師事務所規定標準收取。四、委托辦理房產手續費:為房價的0.3%。五、物業管理費:按國家及相關的規定特殊情況予以收取。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四條契稅的計稅依據:(壹)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為成交價格;(二)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由征收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核定;(三)土地使用權交換、房屋交換,為所交換的土地使用權、房屋的價格的差額。前款成交價格明顯低於市場價格並且無正當理由的,或者所交換土地使用權、房屋的價格的差額明顯不合理並且無正當理由的,由征收機關參照市場價格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