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核定應稅所得率的征收:指稅務機關事先核定的納稅人的應稅所得率。納稅人按照納稅年度內實際發生的收入總額或者成本、費用總額以及預先核定的應稅所得率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的辦法。
為便於此類企業規範核算,依法納稅,維護合法稅收權益,計稅依據即原始資產,能提供發票等相關購貨憑證的,以發票所列金額為計稅依據;對於其他不能提供發票、合同、協議、資金支付憑證、會計資料等購買憑證。公司購買的資產可以作為計稅依據憑證。與核定征收不同的是,查賬征收又稱為“查賬征收”或“自報查賬”,即納稅人先根據賬簿記錄計算繳納,再由稅務機關查賬核實。
在批準的納稅期限內投入使用的資產,經稅務審計後,應變更為稅法規定的折舊和攤銷期限。扣除資產使用壽命後,剩余年限繼續計提折舊攤銷額,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