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不需要辦理車輛登記手續的應稅車輛,應當向納稅人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繳納。車輛購置稅是我國對購買規定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壹種稅,由車輛購置附加費演變而來,所以繳納車輛購置稅是公民購買新車後的基本義務。很多汽車4s店還提供繳納購置稅的服務,讓車主拿到車後馬上上路,不用擔心任何車輛手續。
車輛購置稅自購買之日起60日內繳納。繳納方式為攜帶車主身份證明、車輛價格證明、車輛合格證到當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車輛購置稅繳納後,稅務機關會給納稅人開具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車主應妥善保管。
汽車購置稅繳納流程
1.繳納車輛購置稅時,應攜帶車輛的合格證及復印件。如果是進口車輛,還必須攜帶海關提供的海關進口證明原件和復印件。連同購車發票原件、車主證明及復印件,復印紙張為A4尺寸復印紙。
2.證件準備齊全後,可以在征收處窗口免費領取壹份車輛購置稅申請表。需要註意的是,在填寫以下表格時,“申請人簽字處”的簽字也與銷售發票上的購車單位名稱相同。申請表上的其他內容可以省略。
3.將填好的申請表、銷售發票及復印件、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交給經辦人員。計算出具體稅額後,可以向經辦人員繳納壹定數額的車輛購置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