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計算器的計算公式
利息、股息、紅利、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應納稅所得額=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稅率(20%)
註: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為應納稅所得,不扣除費用。以每次獲得的收益為壹次。
個人所得稅法
第三條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1.工資、薪金所得適用3%至45%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二、對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租賃經營所得,適用5%至35%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3.稿酬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20%,根據應納稅額減征30%。
4.勞務報酬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20%。勞務報酬壹次性收入畸高的,可以加征,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5.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為每項應納稅所得額。
個人對教育和其他公益事業的捐贈部分,按照國務院的有關規定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對在中國境內無住所但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人,以及在中國境內有住所但取得中國境外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人,可根據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和匯率變動情況確定附加扣除。附加扣除的適用範圍和標準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