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企業會計制度,企業以減少資本為目的,在公開市場上回購股份屬於所有權變更,回購價格與相應股本之間的差額不計入損益;根據稅法規定,企業以減資為目的回購自己的股份時,回購價格與發行價格的差額屬於企業權益的增減,不屬於資產轉讓損益,不得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也不得計入應納稅所得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