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電子稅務 - 股權激勵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股權激勵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法律分析:個人取得的應稅收入包括現金和非現金收入,因此個人在股權激勵計劃下取得現金或非現金收入時,應當承擔個人所得稅;當個人沒有實際獲得現金或非現金收入,而只是獲得了未來獲得現金或非現金收入的權利時(比如只授予期權時),就沒有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壹)綜合所得,適用3%至45%的超額累進稅率;

(二)營業收入適用5%至35%的超額累進稅率;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

  • 上一篇:公司註銷後,個人如何查詢是否存在偷稅漏稅?
  • 下一篇:管理體系是否包括管理措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