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公司蓋章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2、《指定代表或者***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3、原股東會決議。(全體老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蓋章)。
法律依據:《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 第四條 個人轉讓股權,以股權轉讓收入減除股權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財產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合理費用是指股權轉讓時按照規定支付的有關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