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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轉讓稅務變更流程

法律分析:1、大廳遞交資料; 2、專管員後臺審核; 3、交個稅、大廳變更; 4、前往工商局繼續辦理。 先在稅務大廳遞交資料,專管員收到資料後審核,大概7-10個工作日後,專管員會通知經辦人資料有無問題,沒問題會出具壹份報告給企業,經辦人到專管員處領取報告,刷卡交個稅,然後在大廳辦理變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壹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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