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問題的介紹,應該是實行增值稅轉型和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那麽處置已經抵扣進項稅額的生產設備時,按照出售價格及17%的稅率計算交納增值稅: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幹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70號)
四、自2009年1月1日起,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以下簡稱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應區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稅:
(壹)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9年1月1日以後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
本通知所稱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是指納稅人根據財務會計制度已經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
賬務處理:
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
貸:固定資產清理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