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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出售,增值稅該怎麽處理?

按照問題的介紹,應該是實行增值稅轉型和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那麽處置已經抵扣進項稅額的生產設備時,按照出售價格及17%的稅率計算交納增值稅: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幹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70號)

  四、自2009年1月1日起,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以下簡稱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應區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稅:

(壹)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9年1月1日以後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

本通知所稱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是指納稅人根據財務會計制度已經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

賬務處理:

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

貸:固定資產清理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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