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電子稅務 - 固定資產估算中有哪些涉稅事項?

固定資產估算中有哪些涉稅事項?

答案: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企業所得稅法若幹稅收問題的通知》(國[2010]79號)規定,企業固定資產投入使用後,未結清工程款、未取得全額發票的,可以暫按合同約定的金額納入計稅依據計提折舊,待取得發票後進行調整。但應在固定資產投入使用後12個月內進行調整。

因此,在取得發票前,可暫按合同規定的金額計入計稅基礎固定資產折舊稅前扣除,取得發票後進行調整。但應在固定資產投入使用後12個月內進行調整。

2.《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第4號——固定資產》規定,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但尚未結算完工的固定資產,應當按照估計價值確定成本,計提折舊;竣工決算處理後,將按實際成本調整原暫估價值,但不需要調整原已計提的折舊額。

在會計處理上,已結算完工的固定資產,以最終結算價格入賬,計提折舊。

  • 上一篇:公務員用車補償標準2021
  • 下一篇:贛縣楚灘鎮2022年要拆遷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