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是以商品形態與貨幣形態相結合提供的信用活動,出租人在向企業出租資產的同時,解決了企業的資金需求,具有信用和貿易雙重性質。租賃可從不同的角度進行分類。從租賃的目的分,可分為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從征稅角度來分,有正式租賃和租購式租賃。
小規模的納稅人也就是指連續不超過十二個月的經營期內,銷售額沒有達到增值稅壹般納稅人標準的納稅人,那麽當期應納稅的增值稅為:當期不含稅銷售收入總額×3%(增值稅征收率)。小規模企業的增值稅為:收入×增值稅稅率。
法律依據:《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第十五條 增值稅稅率:
(壹)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除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規定外,稅率為6%。
(二)提供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稅率為11%。
(三)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
(四)境內單位和個人發生的跨境應稅行為,稅率為零。具體範圍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