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電子稅務 - 關聯企業之間借款規定

關聯企業之間借款規定

壹、正面回答

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其關聯關系損害公司利益。違反前款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關聯交易是指公司或是附屬公司與在本公司直接或間接占有權益、存在利害關系的關聯方之間所進行的交易。關聯方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主要指上市公司的發起人、主要股東、董事、監事、高級行政管理人員、以及其家屬和上述各方所控股的公司。

二、分析

關聯企業之間最常見的壹種業務就是關聯企業之間借款、占用資金等,部分企業的做法是相對規範的,會約定利息並開發票,但是更多的情況是不收取利息和資金占用費的。

三、關聯企業借款增值稅如何交納?

1、關聯企業借款按市場利率支付利息。按照貸款服務業稅率6%繳納增值稅;

2、關聯企業間無償借款或者未約定利息。關聯企業間無償借款或者未約定利息的,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屬於視同銷售的情形。

  • 上一篇:公司註銷的流程及費用
  • 下一篇:如何在廣聯達稱重單打印單據上顯示大寫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