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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出口退稅問題

1、出口退稅退回來的稅款是否在財務上算收入或利潤,是否需要交納企業所得稅?

不算收入或利潤。計入應收賬款--應收出口退稅或單獨設應收出口退稅科目。

2、加入公司想出口1臺設備,外購成本90萬(含17%增值稅),其他成本10萬(不含稅),出口銷售92萬,需交納增值稅:2*0.17=0.34萬,出口退稅稅率為17%,退稅額=92*0.17=15.64萬元,該業務是否在財務上反映盈利?,即92+15.64-90-10-0.34=7.3萬元。

出口設備不需交納增值稅的。

出口退稅金額=[外購成本90萬(含17%增值稅)/1.17]*17%=13.0769萬元。

該業務是在財務上反映虧損=出口銷售92萬-外購成本90萬-其他成本10萬(不含稅)=-8萬元 。

實際該業務是在財務上反映是盈利=出口銷售92萬-外購成本90萬-其他成本10萬(不含稅,這裏假設進項稅有抵扣)+出口退稅13.0769萬元(不反映在利潤表中)=5.0769萬元 。

附:即92+15.64-90-10-0.34=7.3萬元。計算錯誤,壹是出口設備不需交納增值稅的。

二是就“即92+15.64-90-10-0.34=7.3萬元”算式來說,增值稅進項稅額使用了二次,需交納增值稅:2*0.17=0.34萬,這裏抵扣了90萬元外購成本的進項稅額;

退稅額=92*0.17=15.64萬元,這裏又用了90萬元外購成本的進項稅額。

出口退稅不是按出口銷售的金額退稅,而是按90萬元外購成本的進項稅額進行計算出口退稅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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