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您的情況的可能原因:
(1)之前任職受雇於某單位,離職後其未在個稅申報系統中將您的信息刪除,從而虛列了工資薪金,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2)部分企業為了達到少交企業所得稅的目的,會通過不法途徑買取個人信息,虛列員工申報工資薪金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以達到少交企業所得稅和隱藏利潤、挪用工資薪金等目的。
3、建議:建議您跟主管稅務機關核實清楚,主動弄清楚原因並協助解決問題,若置之不理,可能助長違法犯罪行為,並可能影響您的納稅信用等級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