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公章:公司效力最大的壹枚章,是法人權利的象征。
除法律有特殊規定外(如發票的蓋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誌,對外簽訂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
使用範圍:凡是以公司名義發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紹信、證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保管者:壹般來說,公章的掌管者應該是公司創業者或其最信任的人,例如:董事長或總經理。
2、財務章:通常與銀行打交道的時候會用到,比如銀行的各種憑據、匯款單、支票的用印。另外,也會用於財務往來的結算等。
保管者:壹般由企業的財務人員管理,可以是財務主管或出納等。
3、發票章:企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在購買和開發票時,需要加蓋發票章。印章印模裏含有其公司單位名稱、發票專用章字樣、稅務登記號。
根據《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規定,通常需要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
註:蓋在發票上,或蓋在發票領用簿才有效。
保管者:壹般由財務部門的發票管理員保管
4、法人代表人名章:法人章主要用於公司有關決議,以及銀行有關事務辦理的時候用。印章印模裏含有其公司單位名稱、發票專用章字樣、稅務登記號。
通常用在註冊公司、企業基本戶開戶、支票背書的用印。
保管者壹般是法人自己,也有讓公司財務部門出納人員管理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