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電子稅務 - 收到國家稅務總局中央稽查局稅務處理決定後,如何調整相關賬務?

收到國家稅務總局中央稽查局稅務處理決定後,如何調整相關賬務?

去調整。

1.核銷多收的管理費用

借方:管理費8775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8775

2.減利潤,調整應交所得稅。

借方: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為2193.75。

貸款: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2193.75(8775*25%)

3.將“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余額轉入利潤分配:

借方:以前年度損益調整6581.25

貸款: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6581.25

4.調整利潤分配的相關數字。

借方: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987.19

貸:盈余公積987.19(6581.25 * 15%)

  • 上一篇:公章下方編號為2101020153251是什麽意思啊。是沈陽2015年三月二十五號嗎
  • 下一篇:廣西電子稅務局保存的申報表怎麽清除數據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