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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公務員的績效是由什麽構成的?

廣東公務員考試成績分為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具體計算方法如下:1。筆試成績的計算筆試成績四舍五入到小數點後兩位。其中:通用崗位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60%+申論成績×40%;公安機關執法服務崗位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試成績×50%+申論成績×30%+專業科目筆試成績×20%;審計機關“審計專業”崗位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試成績×30%+報考成績×20%+專業科目筆試成績×50%。2.面試成績規定面試成績滿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後兩位。3、總成績計算方法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面試前,專業科目(技能)測試崗位總測試成績=筆試成績×50%+專業科目(技能)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20%。考試總成績四舍五入到小數點後三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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