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2年8月1日起報關出口的貨物,出口企業申報出口退稅時,不再提供核銷單;也就是取消了核銷制度。
2012年8月1日前報關出口的貨物,截至7月31日未到出口收匯核銷期限且未核銷的,不用再辦理核銷,出口企業申報出口退稅時,不再提供核銷單。
2012年8月1日前報關出口的貨物,截至7月31日未到出口收匯核銷期限但已核銷的以及已到出口收匯核銷期限的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