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個人所得稅年度最終申報時間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
2022年底以後,居民個人(以下簡稱納稅人)需要匯總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綜合所得的所得。,2022年6月65438+10月1至2月1期間取得,扣除費用6萬元,專項附加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及其他依法確定的扣除。適用綜合所得減去速算扣除的個人所得稅稅率(稅率表見附件1),計算最終應納稅額,再減去2022年預繳的稅款,得到應退或補稅,並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退稅或補稅。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應退或應納稅額= [(綜合所得-6萬元-三險壹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條件的慈善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預繳稅金。
匯算清繳不涉及納稅人財產租賃等分類所得,以及按規定未納入綜合所得進行計稅的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