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8年9月,廣東省下轄21個地級市,劃分為珠三角、粵東、粵西和粵北四個區域,其中:
珠三角:廣州、深圳、佛山、東莞、中山、珠海、江門、肇慶、惠州;粵東:汕頭、潮州、揭陽、汕尾;粵西:湛江、茂名、陽江;粵北:韶關、清遠、雲浮、梅州、河源。
擴展資料:
廣東省境內陸地面積為17.98萬平方公裏,約占全國陸地面積的1.87%;其中島嶼面積1592.7平方公裏,約占全省陸地面積的0.89%。
全省沿海***有面積500平方米以上的島嶼759個(由於歷史原因,東沙群島被臺灣當局控制),數量僅次於浙江、福建兩省,居中國第三位。
另有明礁和幹出礁1631個。全省大陸岸線長3368.1公裏。按照《聯合國海洋公約》關於領海、大陸架及專屬經濟區歸沿岸國家管轄的規定,全省海域總面積41.9萬平方公裏。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