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筆試
1.考試科目:筆試內容根據招聘崗位類別不同設置,分別為A、B類,考試科目不指定參考書。
(1)A類:為醫療衛生專業技術崗位,考試內容為綜合醫學知識。
(2)B類:其他所有非醫療衛生專業技能崗位。考試的內容是綜合知識。
筆試時間:2065 438+2005年3月25日:上午09:00-165438+淩晨0: 00。
2.筆試采用閉卷形式,百分制。筆試最低分數線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確定。
(2)面試
1.面試人員按照招聘崗位人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和筆試成績高低順序,在通過筆試的考生中確定面試人員。擬招聘人數與筆試合格人數之比未達到1:3的,按筆試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2.考試資格復審。面試前,被面試者必須重新審查他/她的資格。資格審查根據考生報名時提供的證明材料進行:廣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準考證、內地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凡相關材料主要信息不真實(包括未按專業要求報考職位的人員),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並依次更換面試人員。
3.面試可以根據不同的崗位要求,采取結構化的方式進行。具體面試時間、地點等事宜由鼎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另行通知。不按規定時間參加面試的,視為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