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目錄說明:
1,本目錄僅適用於指導我區社會考試錄用公務員;
2.《招聘崗位計劃表》中的專業要求由招聘機關(單位)制定和解釋。本目錄供招錄機關(單位)在設置專業條件和考生報考職位時參考;
3.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為專業類別的,報考人員根據本目錄確定其畢業證所列專業屬於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類別後,方可網上提交申請。報考專業出現在目錄中某壹專業類別的任何學歷層次(研究生、本科、專科),該專業屬於該專業類別。
4.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為特定專業的,只有報考人員畢業證書所列專業名稱與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名稱壹致時,方可網上提交報名申請;應聘者認為自己的專業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但所學專業名稱與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名稱不壹致。請將專業核心課程傳真至資格審查單位,征得同意後方可報名。
5.如考生專業不在本目錄內,請將專業核心課程傳真至資格審查單位,征得同意後方可報名。
6.對於可以授予不同學位的專業,根據授予的學位類別確定專業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