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集中征繳期延長至2022年2月28日。2022年2月28日前繼續繳納2022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參保人員(不含1年以上停止繳費人員和2021、31年2月後新登記的人員),自2022年6月1日起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