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以下全部條件的單位可以提出申請:1、企業,企業在外地設立的分支機構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以下統稱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
所需材料
1.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
2.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復印件1份)
3.經營場地證明(租賃合同或房產證)(復印件1份)
4.身份證(復印件1份)
5.稅務登記表(適用個體戶)5版(原件正本(收取)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