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單位
提交申請時上壹個月的完稅證明,稅種需為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地方教育附加稅、教育費附加稅的其中壹種(原件)。
2、申請對象
(1)高層次人才
本人及其配偶(若已婚)、未成年子女(如有)的房產證明(申請之日前5個工作日內)(原件)。
(2)傑出人才、優秀人才、精英人才父母或配偶父母
父母或配偶父母的房產證明(申請之日前5個工作日內)(原件)。
(3)港澳青年
①申請人勞動合同(復印件);
②社保繳納證明(原件);
③本人及其配偶(若已婚)、未成年子女(如有)的房產證明(申請之日前5個工作日內)(原件)。
(4)其他人才
①社保繳納證明或個稅繳納證明(原件);
②本人及其配偶(若已婚)、未成年子女(如有)的房產證明(申請之日前5個工作日內)(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