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關於公布2022年度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計發基數的通知》2022年度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和除菏澤市之外的15市企業養老保險基本養老金月計發基數,按照7182.5元執行。《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福建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關於公布2022年基本養老保險計發基數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第壹條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本養老金計發基數為7238元/月。第二條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2022年實際繳費指數計算對應的,確定繳費基數上下限水平的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為6654元/月。第三條2022年度全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職工繳費基數上限按19962元/月執行。2022年度全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參保職工繳費基數上限按19962元/月執行、下限按3992元/月執行。各級稅務征收機關和社保經辦機構應通知參保單位根據繳費基數上下限標準,對2022年度保費進行結算。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參保職工在申報養老保險待遇核定業務後,不再辦理繳費基數下調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