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提高征管效率,避免國、地稅之間的推諉扯皮,同時促進稅收征管的全國統壹性,平衡地區差異性;
2、能方便納稅人申報及應對稅務機關檢查,減少了企業的稅收合規成本;
3、征稅系統可以對人員進行更好的配置,強化最需要加強的部門,提高稅收征收的整體效率;
4、稅務局可以壹次對所有稅種統壹檢查,有效避免以往對非本單位的稅收風險覺得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弊端;
5、地方財政數據造假的可能性下降;
6、省時間、更方便,納稅人通過壹個窗口納稅,不需要兩頭跑,可以更加方便,壹次性辦完業務。
二、分析
國稅地稅合並是指將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合並。國稅和地稅合並以後,實行以國家稅務總局為主與省政府雙重領導體制。國稅地稅合並只是部門間的合並,並不會牽扯到稅種的變化。
三、省級合並是什麽意思?
關於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的決策部署,在前期做好統壹思想、頂層設計、動員部署等工作的基礎上,全國各省級以及計劃相關單位合並且統壹掛牌,標誌著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邁出階段性關鍵壹步。